【ESG】全球暖化的企業責任─2050碳排淨零《氣候法》(下)
全球暖化,溫室效應影響甚巨,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淨零碳排,刻不容緩
酷寒、乾旱、洪水、暴雨、熱浪、颶風和野火…由於頻繁且日益加劇的極端天氣事件,使得氣候變遷、全球暖化及溫室氣體排放等議題終於受到了國際社會高度關注,聯合國為回應這些重點議題,於1990年聯合國大會決議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談判委員會」,1992年該委員會於聯合國大會提出並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並在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為積極有效落實,該公約規定每年必須召開一次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並進行為期約2周之談判與相關會議,公約生效至今已辦理27屆,目前共有197國成為締約方。
UNFCCC立約之初的基本原則為-各締約方凝聚共識防止氣候變遷,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人類和後代子孫的利益保護氣候系統;在採取相關行動時,應依據公約基本原則實現公約之目標,包括各成員承擔之不同減量責任,同時應符合公平原則,另應實施有效及符合最低成本之防制措施並兼顧經濟發展需求。立意完美然而可惜的是,該公約沒有對個別締約方規定具體需承擔的義務,也未規定實施機制,意即該公約缺少法律上的約束力,但總算在多年後,該公約規定可在後續從屬的議定書中設定強制排放限制,遲至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才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溫室氣體減量協定,使得遏阻全球暖化趨勢失控不會淪為口號。
再加上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7月14日公布2030年降低55%溫室氣體排放的「55套案」(Fit for 55)的相關措施中最被世界各國所關注著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推動CBAM目的在於促使貿易夥伴國負擔與歐盟境內產業相同的碳成本,避免其產業外移至其他碳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區域,形成「碳洩漏」,以維護歐盟境內產業競爭力,同時促使貿易夥伴國減少碳排放。
雖說臺灣不是聯合國會員,無法加入UNFCCC,也無法簽署《京都議定書》,然而臺灣是世界重要的經濟體之一,溫室氣體排放量也相當可觀;臺灣是貿易出口國,出口貿易佔GDP(國內生產毛額)一半以上。故,當全球都把減碳議題當成貿易談判時,我們非減碳不可。未來歐洲要從世界各國進口水泥或鋼鐵等產品,進口商必須申報產品的碳含量。如果該產品出口國沒有實施碳定價(生產國沒有為碳排放付出成本),或碳費低於歐盟水準者,需補繳碳費給歐盟,歐盟會要廠商繳交在歐盟境內碳交易市場一樣的價格,甚至很有可能針對減碳企圖心不足國家的產品,課以碳邊境(稅)調整,此措施對於以外貿導向為主的臺灣,將造成相當大的衝擊。
近30年來,環保署持續以非政府組織名義參與COP,密切掌握UNFCCC對抗暖化的行動。為善盡國際責任,積極規劃並公布我國減碳目標,立法院年初(2023年)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於2月15日已由總統正式公布施行,其中包括碳費、優惠鼓勵等施行細節備受各方關注,環保署將自3月起陸續和產業界討論,最快年底提出子法草案。這次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將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修正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以宣示我國減量決心。
《氣候法》影響層面廣大,單一法案時程跨距達30年之久,在過去非常罕見,受影響的將不只是排碳大戶,整個社會及生活都必須轉型,以實踐2050淨零目標。環保署表示,原則是「由大到小、以大帶小」,初期盤查先做,跟經濟部合作,讓大的產業供應鏈,輔導小的、下游產業一起盤查減量。為了讓企業及早制訂減碳目標及碳盤查,金管會在今年3月3日啟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依照公司實收資本額,自2023年起分階段推動,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完成碳盤查、2029年前完成「查證」。
階段 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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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四階段 |
盤查 | 112年 -資本額100億元 以上之上市櫃公 司及鋼鐵、水泥 業個體公司(不限 資本額)完成盤查 |
114年 -資本額100億元 以上之上市櫃公 司及鋼鐵、水泥 之合併報表子公 司完成盤查 -資本額50至100 億元上市櫃公司 個體公司完成盤 查 |
115年 -資本額50至100 億元上市櫃公司 之合併報表子公 司完成盤查 -資本額50億元以 下上市櫃公司個 體公司完成盤查 |
116年 -資本額50億元以 上之上市櫃公司 之合併報表子公 司完成盤查 |
查證 | 113年 | 116年 | 117年 | 118年 |
上述對象完成查證 | 上述對象完成查證 | 上述對象完成查證 | 上述對象完成查證 | 上述對象完成查證 |
為管制溫室氣體排放,根據環保署的盤查機制,目前國內已有287家企業完成碳盤查登錄,遍及鋼鐵、水泥、半導體及電力業等。這些「排碳大戶」的直接碳排放量高達2.2億噸,占全國總排放量78%。未來不只這287家企業須強制碳盤查,據經濟部統計,全台登記的中小企業有154萬家,其中約19萬家可能被供應鏈要求或外銷歐盟必須做碳盤查,涵蓋電子、紡織、運輸、食品、鋼鐵、金屬製品等行業。但許多中小企業,對碳盤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等議題仍一頭霧水,不知該從何下手。要邁向淨零,碳盤查可說是企業的減碳基本功,企業重視減碳議題,却不到1成做好碳盤查,這意味高達9成以上的企業無法釐清到底有多少碳排放量,進而制訂減碳策略,難以實踐淨零目標。
為管制溫室氣體排放,根據環保署的盤查機制,目前國內已有287家企業完成碳盤查登錄,遍及鋼鐵、水泥、半導體及電力業等。這些「排碳大戶」的直接碳排放量高達2.2億噸,占全國總排放量78%。未來不只這287家企業須強制碳盤查,據經濟部統計,全台登記的中小企業有154萬家,其中約19萬家可能被供應鏈要求或外銷歐盟必須做碳盤查,涵蓋電子、紡織、運輸、食品、鋼鐵、金屬製品等行業。但許多中小企業,對碳盤查、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等議題仍一頭霧水,不知該從何下手。要邁向淨零,碳盤查可說是企業的減碳基本功,企業重視減碳議題,却不到1成做好碳盤查,這意味高達9成以上的企業無法釐清到底有多少碳排放量,進而制訂減碳策略,難以實踐淨零目標。
嘉富億科技提供清楚明瞭的顧問服務,協助企業建立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程序與後續文件系統管理標準流程。如有何需要,歡迎與我司連絡。
圖3、溫室氣體盤查程序
參考資料 :
碳盤查是什麼?範疇1~3各代表什麼?1,290家企業碳盤查調查一次看
歐盟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 環署修法攜手產業加速減碳
盤查作業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