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防知識】XRF儀器如何進行報廢?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40條規定

 

設施經營者於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而以廢棄方式處理時,應填具申請書,向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審查合格後,依核能安全委員會指定之部分(X光管球)自行破壞至不堪使用狀況,並拍照留存備查。貴公司X光機如擬報廢,請依上述規定辦理,至於X光管球絕緣油若含多氯聯苯(不具放射性),任意倒棄則會有環境污染之虞,應依環保署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