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電動輔助自行車需不需要符合RoHS?
市場現況
根據歐洲統計局(Eurostat)資料指出,歐盟是全球最大的自行車消費市場,近幾年來,在電動輔助自行車和自行車的需求上,高品質與精緻化的產品,已成為使用者體驗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詳見圖1);而台灣自行車產業的多元創新和產業特性,於國際自行車供應鏈中,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產品提升上,也是市場的重要指標之一。
圖1、台灣自行車出口歐盟統計
有害物質管制法規
在品質與安全為優先考量的台灣自行車供應鏈,為確保產品在規格上能符合並快速有效地打入國際市場,非常早就規劃將各個國家的市場限制與要求,導入多元化的分析工具,並成功地受到國際市場的青睞。究竟在歐盟國家當中,不可或缺的注意要點有哪些呢?
- 材料成份控管
車體強度是否通過安全測試,跟材料的主成份與加工特性有非常大的關係
- 歐盟RoHS指令
風險控管的要求,除了是對供應商的產品進行重覆確認外,更是為消費者提供產品符合環境安全的重要認證
- 歐盟REACH法規
產品中,化學物質的註冊與通報,並在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控管,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 歐盟玩具安全標準(EN71-1:2014+A1:2018 & EN71-3:2013+A3:2018)
2018年6月,歐洲標準委員會(CEN)發佈了玩具安全標準EN71-1:2014(關於機械和物理性能的新修訂(A1))和EN 71-3:201(關於特定元素遷移的新修訂(A3))
EN71-3:2013+A3:2018 主要的更新,是依據2017年4月歐盟發佈的玩具指令2009/48/EC修訂指令(EU)2017/738的要求,修訂了鉛遷移限值,歐洲標準委員會(CEN)發佈了新玩具安全標準EN 71-3::013+A3:2018「特定元素遷移」後,取代原標準EN 71-3:2013+A2:2017。新版本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表一、EN71-1:2014+A1:2018修訂的主要內容
表二、EN 71-3:2013+A3:2018修訂的主要內容
電動輔助自行車與自行車需要符合RoHS嗎?
在新版RoHS指令的Article 2的第4點有提到排外的產品別,其中,「人員或貨物的運輸工具,不包括經過型式認可的電動兩輪車」(詳見圖2〉,意思是說用來載人或是載貨的運輸工具,不受RoHS管制,但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必須受RoHS管制。
圖2、新版RoHS指令節錄
雖然仍須受RoHS管控,但電動輔助自行車自2013年1月2日起,有8年的過渡期,也就是到2021年1月2日前,是不用符合RoHS指令的。在歐洲最大自行車媒體也做了這樣的 報導 。
圖3、荷蘭市中心騎乘具設計感的cargo bike的父女
嘉富億提出的RoHS十項快速篩選解決方案
XRF(X射線螢光分析儀)的優勢
在分析工具的使用條件上,XRF(X射線螢光分析儀)絕對是性價比考量中,眾多使用者的優先考量。首先,鋼材、鋁合金與鈦合金的車體材料部分,透過XRF(X射線螢光分析儀)的快篩特性─PMI金屬牌號鑑定,可快速確認材料,避免供應商在原料供給錯誤的風險;另外,亦可使用儀器在收料時快速篩選分析,針對RoHS有害物質元素總量控管,確保產品可符合現行的管制需求。
HM1000A(熱脫附質譜儀)的優勢
新版的RoHS指令,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有害物質的管控要求,日立為此開發對材料進行快速篩選的HM1000A(熱脫附質譜儀),每十分鐘即可完成一筆分析數據,並搭配50個樣品自動進樣裝置,有效的提升進料檢驗的效率,並確保材料品質。
表三、RoHS有害物質管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