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防知識】為何操作XRF的輻射工作人員每年要上三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呢?
無論是操作桌上型XRF,或者是手持式XRF的操作人員,若是沒有經過專業機構的評估,基本上都會被認定為「輻射工作人員」,因此,雇主依法須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教育訓練,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代之,並保存紀錄。
相關規定的法源依據:
1.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四條第四項,「雇主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輻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輻射意外事故發生所必要之教育訓練,並保存紀錄」。
2.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輻射工作人員對於前項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3. 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教育訓練課程要包括那些內容?
定期實施之教育訓練,應參酌下列科目規劃:
1. 輻射基礎課程
2. 輻射度量及劑量
3. 輻射生物效應
4. 輻射防護課程
5. 原子能相關法規
6. 安全作業程序及工作守則
7. 主管機關提供之相關資訊
誰具有授課資格?
繼續訓練之授課人員,應由以下人員擔任:
1. 輻射防護人員:例如輻防師、輻防員。
2. 從事輻射防護實務工作五年以上之人員。
由於一般企業不會聘僱專職的輻射防護人員,因此,最簡單的作法,雇主可以將人員送至經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准的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進行教育訓練。
若企業內部要參訓的人員很多,其實,雇主也可以選擇延請具有輻防師或輻防員資格的輻射防護人員到廠進行教育訓練,例如嘉富億科技為合格的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輻訓字第00030號),具有多名專業的輻防師、輻防員,公司除了定期開班授課外,也支援企業到廠進行輻射工作人員教育訓練的服務,提供客戶更便利、更多元的服務選擇。
教育訓練紀錄應包含哪些項目,要保存多久?
依規定教育訓練所為之紀錄,應記載以下相關資料,並訓練紀錄至少保存十年:
- 參加訓練人員之姓名
- 參加訓練之時間
- 地點
- 時數
- 訓練科目
- 授課人員
- 授課方式
雇主若不依規定進行教育訓練或記錄保存面臨的罰則為何?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
- 未依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實施教育訓練
- 依本法規定有記錄、保存、申報或報告義務,未依規定辦理
未來可以繼續用線上的方式進行教育訓練嗎?
過去由於COVID-19疫情的關係,核能安全委員會於111年1月14日公告「防疫期間,雇主辦理年度輻射工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應加強防疫措施或可採遠距教學方式辦理」,因此,業者可以採行視訊的方式遠距上課,然而,疫情趨緩下,若核安會沒有另行公告的話,未來必須回歸視訊不得超過訓練時數二分之一的規定,也就是說,還是要以實體課程為主。
嘉富億科技為全國唯一同時擁有輻射設備銷售(輻銷字第00300號)、輻射防護偵測(輻防偵字第00154號),以及輻射人員教育訓練(輻訓字第00030號)三項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准的輻射防護相關業務證照的廠商,對於儀器使用、輻防法規、輻射防護、輻防課程資訊…等任何相關的問題需要諮詢時,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嘉富億專業的輻防人員將隨時提供您相關的服務。